西北工业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5-09 13:43:0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积极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特制订本简章。

一、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为人诚实守信,拥有优良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的理工类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获得其中2项以上(含2项)的考生优先;

(2)具有其他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50名。

三、招生专业

水声工程、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程力学、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每名考生仅限填报一个专业。

四、申请程序

1. 考生申请

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须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

2.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网报时间:2016年3月11日上午9点-2016年3月21日上午9点

系统链接:http://gaokao.chsi.com.cn/zzbm/

3. 材料提交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提交以下申请纸质材料:

(1)网报系统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手写1200字左右自荐材料;

(4)其他佐证材料。

将以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于2016年3月31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中国邮政EMS形式寄至: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申请材料请自行备份,概不退还。

4. 资格审查

对于已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且我校确认收到纸质材料的学生,我校将分学科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得考核资格。

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2016年4月25日后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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