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5-08 12:45:37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外国语大学“培养具有全球视野、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外语特长、并能够畅达进行跨文化沟通和交流的卓越国际化人才”的育人目标,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成绩优秀、具有语言文学方面特长和外语学习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在中学生作文和外语竞赛中均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或省级赛区决赛一等奖。

2.获得上海市高中英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

3.高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一模考试的外语成绩均在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排名前2%以内。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75名)。招生专业为: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俄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希伯来语、越南语、葡萄牙语、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教育技术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关系学。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16年3月27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填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签字盖章后再上传至系统。

⑴填报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高中各学期期末考试与各次高考模拟考试的成绩与年级排名、外语单科各次考试年级排名(名次/总人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高中阶段获奖情况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

⑵填报专业志愿: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俄语考生可填报俄语专业,法语考生可填报阿拉伯语、希伯来语、越南语专业,德语考生可填报希伯来语专业,日语考生可填报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

⑶撰写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理想信念、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

2.撰写外语申请作文:考生需结合个人实际,围绕上外和报考专业,撰写一篇500词左右的外语申请作文,并上传至系统。

3.提供证明与推荐材料:考生在语言文学方面的特长须提供并上传相应材料,其他学科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也须提供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⑴按竞赛条件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并上传高中阶段参加语言文学类竞赛相应等级的获奖证书。

⑵按外语成绩条件报名的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推荐人必须是年级组长或校长。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电子邮箱,推荐人收到电子邮件后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并上传。推荐人须从学生的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方面说明推荐理由,并如实说明高三全年级总人数、文理科人数、以及考生外语成绩排名位置。

4.报名材料要求:考生报名材料(含申请、推荐、证明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报名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抄袭现象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选拔认定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邮寄书面材料:网上报名与邮寄书面材料缺一不可,且书面材料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所有书面材料均使用A4纸,无需另加封面,按自主招生申请表(1-6页)、中学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由中学核实并盖章)、外语申请作文的顺序装订成册,于2016年3月31日前(建议使用EMS)邮寄至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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