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5-08 12:45:07

江南大学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九五”首批入选)。学校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校园占地3200亩,风景秀丽、宁静和谐、曲水流觞、设施先进,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评为全国高校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智能与人文情怀的美丽校园为青年学子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2016年学校将遵循“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原则,继续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6年面向全国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83人,拟入选资格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1.2倍。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报考相应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拟入选资格人数如下表:

二、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资格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二等奖。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名称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四)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第一专利授权人)。

(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含)以上(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专著(第一作者)。

(六)对于所报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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