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5-08 12:42:43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和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就读。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三)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四)高中阶段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五)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六)高中阶段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本科自主招生,招生计划不超过185人。考生按专业类别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别。招生专业类别见表1。

表1.招生专业类别表

三、报名方式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网上报名

2016年3月15-30日,考生登陆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同时上传提交个人手写自荐信、报名申请表、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情况表、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二)考试确认

2016年4月30日-5月30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进行考试确认、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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