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思想品德优秀、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6年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具有明显财经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优先: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语文(作文)、英语竞赛中获其中任意两个不同学科省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
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超过1000字,用A4纸)。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经所在中学审核并进行公示。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二、缴费及下载准考证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审核领导小组,安排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初审,并根据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其他各类获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参加测试名单,于4月29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通过审核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26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测试,并缴纳测试费用(10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
缴费完成后于6月1日至6月10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