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思想品德优秀、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6年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招生对象
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高中毕业生。
1. 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及以上获奖者;
2. 在省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作文、英语、计算机等单科竞赛中获奖者,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技能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与设计作品制作活动”等;
3. 参加创意设计或创新性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者,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 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学生录取人数控制在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面向全国招生,不设分省计划。东华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拟招专业目录和各专业自主招生计划见附件,填报专业志愿详见“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专业志愿填报说明。
三. 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招生对象可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 报名程序
考生请在2016年3月17日- 2016年3月31日登录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上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和其他申请材料(包括:考生自荐信、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获奖证明,以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和其他反映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一起,于2016年4月6日前(请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到我校招办。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考生可于2016年5月3日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自行使用报名系统打印测试安排及有关测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