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5-07 10:50:5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事求是”的校训和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的目标,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天津大学2016年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选才理念,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高中文、理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科技创新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

(二)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决赛特等奖;

(三)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设计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专利;

(四) 在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二、报名及材料准备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一) 天津大学2016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二) 高中阶段成绩单(含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三) 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证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

注:

1.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2.请考生参照附件《天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阶段,选填不超过6个意向专业并进行优先级排序,且服从专业调剂(入选资格考生最终入选专业原则上在我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理科考生填写意向专业志愿时,可参照我校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文科考生不需参照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在三个文科可选专业中根据兴趣选择填报);

3.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4.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5.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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