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幼升小实行“一房六年一学位”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5-25 09:09:25

原标题:海淀幼升小实行“一房六年一学位”

海淀幼升小实行“一房六年一学位”

昨天,海淀区教委公布了2016年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今年海淀区入学人口达到2.9万,与小学毕业生2万人相比,学位缺口近9000人。今年,海淀区正式实行房产“六年一学位”政策。

幼升小

不比对2016年前入学记录

海淀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海淀区教育系统新闻发言人乔键介绍,在小学入学政策方面,今年起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即自2016年起,海淀区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对于同一产权房(含同一农民个人房)地址,如果去年已有一名适龄儿童入学,今年现任业主的孩子用这一地址申请入学是否会受到影响?海淀区教委明确表示,不会受到影响。海淀区教委表示,今年对适龄儿童入学地址进行记录,但不会与2016年以前的入学记录进行比对。“从2016年起开始登记,2017年与2016年比对,2018年与前两年比对……以此类推。”

非京籍审核增加线上初审

对于非京籍学生入学问题,海淀区教委表示,进一步完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及审核流程。

在审核流程上,2016年海淀区增加了线上初审,由海淀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人的在京暂住证、社保证明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上网查询。

据悉,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海淀区接受小学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五证”,即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其中,“在京暂住证”补充审核条件“凡暂住证从外区迁入我区的,迁入日期须在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在“社保”的审核标准上,申请人须在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16年3月至5月之间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2016年3月至5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补缴现象的不予通过。

持工作居住证将给予照顾

今年,海淀在完善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按照市教委要求,对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子女,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对海淀区单位集体户口的人员子女小学入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海淀区表示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此外,凡属海淀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归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等人员的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驻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的子弟学校,其主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按单位与学校商定的条件进入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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