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城乡差距,云南再出新政。昨日,云南省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各地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通知提出,建立统一的中央和省级、州市级、县级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包含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内容。
从实施步骤上,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此外,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取消对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奖补政策。
具体来看,首先是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中央将承担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所需经费,并适时提高补助标准。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根据中央核定标准,云南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则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同时,城乡义务教育范围也要实现“全覆盖”,补助标准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补助。对迪庆州藏区学生,按照高原农牧民子女补助标准进行补助;8个人口较少民族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落实好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按照每生每年2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都市时报 记者 许孟婕
●补助标准
教科书补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90元
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
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
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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