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委)、总工会、机械行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制造2025》,加快培养和选拔数控高技能人才,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各类职业院校师生努力学习新知识、刻苦钻研新技术,走技能成才之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62号)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二、大赛分组和参赛人员
(一)大赛分组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均为单人赛项,分设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3个竞赛组别。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为双人赛项,分设职工组(职工组合)、院校组(教师/学生组合)2个竞赛组别。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教师和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职工和教师不能报名参加大赛。往届大赛已获得前5名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学生组比赛。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数控车、数控铣项目国家集训队作为展示团队参加比赛,但不计个人及团队成绩。如国家集训队队员已参加本人所在地区选拔且已入选该地区参赛队的,则按当地参赛队员身份参赛。
(三)参赛人数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成参赛队,每个参赛队参赛选手不超过26名。其中: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等4个项目,每项目限报5名选手参赛(职工组2名、教师组1名、学生组2名),共计20名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限报3队6名选手参赛(职工组合1队2名、教师/学生组合2队4名)。
三、大赛命题标准
大赛各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分别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大赛各项目学生组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同时,各项目命题在上述标准要求基础上,学习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以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形式分别进行考核。竞赛试题由大赛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
四、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决赛工作,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协办。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性,本届大赛决赛将委托公证部门予以监督。
大赛成立全国组委会,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技术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大赛政策制定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技术工作委员会设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大赛相关技术工作。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落实本地区竞赛事宜,并在大赛举办全过程中,接受全国组委会的领导。
五、大赛实施
大赛分为省级竞赛、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一)省级竞赛阶段。2016年9月底前,在全国组委会统一指导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省级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二)全国决赛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将举办全国决赛。全国决赛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表彰奖励
(一)职工组和教师组
1.对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全国决赛前3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职工组全国决赛前2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院校组全国决赛前2名的教师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由选手所属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全国组委会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
2.对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职工组和教师组全国决赛第4至第12名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职工组全国决赛第3至第8名参赛队的选手,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院校组全国决赛第3至第8名参赛队的教师选手,由选手所属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由大赛全国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3.对参加各项目全国决赛的其他职工和教师选手,由大赛全国组委会分别授予“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职工组(教师组)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二)学生组
1.对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学生组全国决赛前5名,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学生组全国决赛前3名,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院校组全国决赛前2名的学生选手,由选手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大赛全国组委会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
2.对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学生组全国决赛第6至20名,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学生组全国决赛第4至12名,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院校组全国决赛第3至8名的学生选手,由选手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大赛全国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3.对参加各项目学生组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全国组委会分别授予“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学生组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教练
对获得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各组别全国决赛前5名选手的教练,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项目各组别全国决赛前3名选手的教练,加工中心操作工(五轴)项目各组别全国决赛前2名选手的教练,由大赛全国组委会分别授予“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优秀教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团体、单位
1.对获得全国决赛总成绩前10名的参赛代表队,由大赛全国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2.对获得各项目全国决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或学校,由大赛全国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参照本通知奖励政策制定本赛区奖励办法。
希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科技、工会、机械等部门单位,在大赛全国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并紧密结合当地企业生产和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实际,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大赛活动顺利举行,努力提高大赛活动实效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联系人:曹怀明、张玥红
联系电话:(010)88462835、18611405295、13552336769
传真号码:(010)88466832
2.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部、教育培训部
联系人:王晓颖、刘加勇
联系电话:(010)68594905、68594895
13901073766、13240497018
传真号码:(010)68533673、68537882
电子邮箱:jlpxb4895@126.com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资格处
联系人:张雷、刘新昌
联系电话:(010)84208446、84207446
附件: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组委会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组委会名单
主任:信长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副主任:朱之文 教育部副部长
阴和俊 科学技术部副部长
阎京华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王瑞祥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长
委员:张立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
杨咸武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
闵迎秋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副部长
杨学桐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
李淑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国华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邱山明 北京机电行业协会执行副理事长
方卫国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董事长
秘书长:张立新(兼)
副秘书长:刘新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资格处调研员
王静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处处长
赖志凯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技协处副处长
陈晓明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主任
王小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方卫国(兼)
汉寿职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