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职工各地在行动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9-20 09:26:15

化解过剩产能将造成一部分职工被分流安置。据初步统计,煤炭系统涉及约130万人,钢铁系统约50万人。为妥善安置分流职工,各地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成效显著。

江苏省推进职工安置要“实、细、稳”

江苏省在4月20日召开的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上要求,推进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要做到“实、细、稳”。

“实”即调查摸底要实。通过全面摸底排查,最大限度掌握去产能企业职工情况,建立精准到企、具体到人的实名制数据库,并动态更新。

“细”即细化方案。坚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和化解过剩产能方案、企业关停并转方案同步制定、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明确职工安置的原则和渠道。对职工安置方案细化实化,做到“一企一策、一厂一策、一矿一策”。

“稳”即稳步实施。职工分流安置实施前,突出引导性,落实保障资金、加大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热点,正确引导企业和职工预期。职工分流安置实施中,要体现人性化,对转岗人员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提升适岗能力;对内退人员按时发放生活费,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再就业服务,优先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对通过市场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要采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办法促进就业。

广东省财政补贴职工安置

广东省日前出台去产能行动方案,提出将在年内全部出清该省国有“僵尸企业”中的2000多家关停企业。该省财政将对各地处置“僵尸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实行财政专项补贴。

广东省要求,要将国有“僵尸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纳入省国资委和地方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明确职工安置途径、经费来源、维稳风险和促进再就业措施。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优先用于清偿职工欠薪和职工安置。优先将“僵尸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就业创业扶持范围,为其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资助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处置“僵尸企业”维稳责任,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按照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

陕西省四管齐下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从4月15日召开的陕西省就业工作座谈会上传出消息,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关键一环,今年,陕西省将四管齐下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

一是充分运用好企业内部挖潜、转岗就业创业、允许内部退养和公益岗位兜底四条主要安置途径,并结合实际创新扩展安置渠道,使大量职工的饭碗不能丢,而且要争取让他们拿上新饭碗;

二是要全面摸清涉及企业特别是职工的基本情况,建立具体到企业、精准到个人的基础台账。同时,厘清企业与职工的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算好职工安置的资金账;

三是指导企业和职工充分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积极稳妥的安置方案,让职工真正有出路、有希望;

四是确保企业职工分流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处理稳妥规范,离开企业后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服务和政策切实有效。(任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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