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本不该去面对“受冻还是受罚”的两难选择,理应获得工作环境上的基本保障
入冬以来,不少地方环卫工人的工作环境问题成为社会焦点。
西安环卫工人老丁,因为难耐严寒,凑到路人生起的火堆旁取暖,被巡查人员发现,遭到辞退。好在单位收回了成命,坦言最初决定“过于简单,缺少人性化关爱”,将辞退改为培训。无独有偶,郑州一环卫工人,通宵劳作10小时,累到了把环卫车停在马路中间、趴在车上睡着的程度,很危险,让人为他捏了把汗。
这几起热点事件暴露出了一个共性问题:环卫工人没地方歇脚,要是忍耐不了风餐露宿,还有丢工作、出危险的可能。
老丁快60的人,在雪天工作了两个多钟头,衣裳都湿了冻了,见着火光,难免本能地想暖暖身子。要是单位的规章制度上,没明确写着“禁止烤火”,估计连坐在暖屋子的人都不好判断,这算不算是污染与隐患。
保住工作,老丁就心里服气、感恩戴德吗?真不一定。相关的操典、培训,如果净是给管理者预留发挥空间的虚泛原则,而没有具体深入的阐释,环卫工人就只能如履薄冰,当受气包与替罪羊。
把“禁止烤火”载入操典,就够了吗?那也不是。环卫工人,本不该去面对这种“受冻还是受罚”的两难选择,因为他们理应获得工作环境上的基本保障,理应有个工作间歇的容身之所。想想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就不难理解:如果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都没法保障,谁还会去顾全什么规矩原则?
在保障环卫工人权益上,其实许多地方都不乏积极尝试。郑州、乌鲁木齐,都有沿街商铺提供的或另建的“爱心暖房”,供环卫工人喘歇。有些地方、商家还会向环卫工人送衣赠饭,帮助他们吃饱穿暖。
让环卫工人舒服一点,花不了多大成本。只是部分管理者惯于用“管和罚”代替人性化,没有那个心思从根上解决矛盾。守卫城市环境的“城市美容师”,如果其权益与尊严得不到捍卫,那么包容、幸福、和谐之类的城市精神,岂不成了空谈?即使春节前来不及盖起“爱心暖房”,也请在服务与管理上,多给环卫工人一些体贴与方便,让他们过个身心暖洋洋的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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