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当前新形势下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提出要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导向,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为宗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强化创业培训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新机制,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撑。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大规模开展创业培训,大幅度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使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服务,增强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逐步建立起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模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能够有效覆盖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
《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一是明确创业培训对象和内容。将有明确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培训内容以企业家精神和素质培养、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为主。二是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对象甄选、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培训主体报告、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培训绩效考评等制度。三是加强创业培训课程开发。编制创业培训大纲和技术标准,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推进网络创业培训课程开发。四是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完善师资登记、考核、进出机制,提升师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五是规范创业培训机构发展。指导创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创业培训。六是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开发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项目,大规模开展开放式在线培训,加强远程公益创业培训。七是强化创业服务。推进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的有效衔接、统筹发展,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意见》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规划,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绩效评估和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文/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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