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办幼儿园拖欠工资两月 教育局称将加大监管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9-07 05:07:38

( 吴洪 王晓婕)新年第一天,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幸福泉启蒙教育中心老师集体罢课抗议拖欠工资,目前,该园园长已经结清所欠教职工两个月工资,并恢复上课。6日,萧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长许望平称,将会对民办幼儿园加强资金等方面监管审查。

新年第一天,萧山区的家长们像往常一样送孩子往幸福泉启蒙教育中心上课,却发现教室里根本没有老师,只好将孩子接回。据某媒体报道,这家幼儿园已拖欠教师三个月的工资,才致使老师集体罢课。

随后,蜀山街道和该区教育局也积极协调,对园长进行约谈教育,该幼儿园暂时恢复上课。

6日,蜀山街道办公室副主任王灿久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称,5日下午,该园园长已经结清该园包括教师、行政、后勤等在内的28人全部所欠工资,并已经全面恢复正常上课。

王灿久还澄清,之前媒体所说该园拖欠三月工资并不准确,实际上是欠两个月工资未发,第三个月应到1月10日发放。

尽管如此,不少家长仍然存有疑虑,民办幼儿园幸福泉启蒙教育中心,3600元一学期的学费并不低,家长也有都一分不少的交了,怎么会有老师领不到工资呢?

记者致电该幼儿园园长,但是截止发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萧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长许望平表示,之前并没有接到过民办幼儿园老师的投诉,这次事件后,将会跟物价局联合,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工作的监察,并加强对这些机构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加大对省市区专项经费补助的管理监督。

此外,许望平也称对这些机构的举办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对其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并且会积极拟定民办幼儿园资金管理办法。

“缺失法律依据,意味着监管部门也没有处罚权,这样监管起来难度是非常大的。”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建议。

吴伟强认为,现在,政府部门出台了各类文件、规定,实质上都不能进行长期监管。政府部门必须出台法律,才能进行有效监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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