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在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同时,通过持续不间断地鼓励和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以放宽政策、强化措施、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优化环境为手段,切实解决影响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体制性、障碍性问题,有效地保护和调动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数量和质量逐年上升,创业带动就业促进百姓致富已成为宿迁市的新亮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活力。
一、返乡创业成效显著
至2015年6月底,宿迁市劳动力总数309.25万人,在外务工74.05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69.8万人,大学生2.08万人,退役军人1.14万人,其他人员1.03万人。
建市以来,宿迁市把推进农村劳动力对外输出作为各级党委政府致富农民、富裕农村、为地方培养产业工人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劳务输出工作得到突飞猛进发展,到2005年,全市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人数达10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3%。自2006年起,宿迁市大力实施全民创业战略,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取得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2005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市返乡创业达3.55万人,投入固定资产累计达4.21亿元,年产值24.6亿元,年均上缴税金8.12亿元,带动就业9.94万人。
二、返乡创业经验做法
(一)政府重视,社会参与。成立了宿迁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列入政府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财政、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速发展的整体合力。
(二)政策扶持,激励创业。宿迁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创业场地、信贷支持、用水用电、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培训、子女就学等方面实施政策倾斜,给予奖励和扶持,降低创业成本,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并促进其成功创业提供了政策支持。今年上半年,全市为908名返乡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货款4540万元,发放贴息272.4万元;为18名返乡创业者发放初次创业补贴5.4万元;对返乡创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827.6万元。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以“SYB”和网络创业培训为抓手,不断提高返乡创业人员创业能力和水平。今年上半年,全市已开展返乡创业培训1.11万人,其中网络创业培训0.96万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50.1%,发放创业培训补贴384万元。
(四)健全载体,优化服务。一是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创业服务网络全面形成。二是建立创业项目库,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开发、评估、发布、跟踪等 “一条龙”服务。三是搭建创业孵化培育平台,全市已建成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6个,入驻创业孵化基地项目298个。四是全面实施“四证一体”“一站式”创业服务模式,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提高办事效率。五是大力加强道路、供水、污水、热力、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提高供应和保障能力。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市采取外出慰问、回乡恳谈、信函联络、典型引导等多种方式,经常与外出务工人员叙乡情、联友情、增亲情,介绍当地创业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同时,各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服务机构加大返乡创业宣传力度,通过典型引导、创业信息发布、创业政策宣传等形式,营造深厚的返乡创业舆论环境。
三、返乡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成为制约创业的首要因素。外出务工人员靠务工积累起来的资金不会太多,对于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所需资金额来说,往往在创业初始阶段就已耗尽,有的只能通过向亲友借贷。许多人宁愿向社会高利息筹集资金,也不愿意去银行贷款,因为银行贷款手续繁琐,时间较长,而且担保人难找。资金缺乏,贷款困难,已成为制约返乡创业的瓶颈。
(二)创业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应有尽有,但是由于县(区)财力不平衡,有的地方财政用于返乡创业的资金投入力度薄弱,导致创业补贴、奖励政策等很难落实到位。同时,有的创业者还不知道政策,有的虽然知道政策,但由于缺乏具体操作办法,导致创业者不知道找哪个部门、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享受到政策。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适应创业发展需要。返乡创业一般都在集镇或工业园区,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经济薄弱,小城镇建设滞后,导致返乡人员创业成本增加,如建设厂房、架桥铺路、输电引水等都需要大量资金、时间和精力。同时小城镇的通信、交通、金融、能源等配套设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也给返乡创业和发展带来了不少麻烦。
(四)创业培训方式亟需改进。目前,创业培训大多是为培训而培训,主要是为了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内容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培训效果较差,创业者最缺的是上什么项目、怎样上项目、上项目后如何运营等具体问题,大部分培训机构无法通过创业培训帮助他们解决。
四、推进返乡创业对策建议
(一)畅通融资渠道。对有一定经济实力的3户以上农户,以联保方式提供反担保;可采取创业者之间联保、园区担保等形式提供担保;对信用社区推荐的,也可免除反担保;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区)及以上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评审通过的,也可免除反担保;还可以采取社会组织购买贷款成果的办法,由社会组织根据创业者实际情况给予提供贷款担保,解决无抵押、无反担保人员等返乡创业人员创业资金不足问题,财政应对社会组织为创业者提供的贷款成果进行购买。各级金融机构也要切实降低门槛,减少手续和环节,缩短创业贷款审批及发放时间。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按需安排创业引导资金和政府主导的担保基金,用于创业贷款担保及贴息、创业载体建设、创业培训、项目征集及发布、创业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补助等。市财政要对县(区)财政扶持返乡创业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创新培训机制。实施培训机构购买创业培训成果的办法,按参加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人数,给予创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资金,使培训补贴资金从补过程向补结果转变。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创业师资数据库,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创业培训师资委派制度,实现师资优质资源利用最大化。将网络创业培训作为重点,使大学生梦想型创业步入现实;灵活开展“SYB”创业培训,使返乡农民工粗放型创业提升档次。
(四)培育创业载体。打造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各类种植、养殖业实训基地,完善交通、物流等公共设施建设;在基地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中,统一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政策和信息指导、代办相关手续和证件等服务,为返乡人员兴办各类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把返乡创业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切实抓好小城镇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工业集中区和市场建设,使之承载创业项目的能力不断增强,减轻创业者辅助投资的压力。
(五)提高服务效果。征集、评选、发布适合返乡人员创业的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从项目支持上为返乡创业人员兴办企业或经济实体创造条件。加强各级创业服务机构建设,组建并发挥好服务创业的专家志愿团作用,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全面服务。
(六)强化组织保障。由市政府牵头,发改、人社、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紧密配合,建立促进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将促进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由市委督查室定期对各地创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