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其中,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担任,副组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担任。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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