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
2015-2016学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院(部)教师招聘简章
之石油工程学院
一、招聘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各学习阶段毕业院校均应为“211工程”建设院校、中国科学院大学或国(境)外著名高校,且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应取得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著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者,其他阶段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应聘人员博士32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具有现场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待遇1.给予博士、博士后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并给予5-10万元住房补贴,具有3年以上国(境)外学术经历、业绩特别突出者给予10-15万元住房补贴。
2.师资博士后享受学校事业编制同等人员待遇,同时享受青岛市博士后相关待遇(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3万元住房补贴,以及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出站留青工作者还可享受10万元安家补贴)。
3.具有3年以上国(境)外学术经历(获得国(境)外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业绩特别突出者,经所在学院院长提名,教授委员会评议可直接聘用到副教授三级岗位,聘期四年,发放相应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首个聘期结束时评上副教授职称可自动续聘,未评上副教授职称的,按讲师岗位聘用。
三、招聘岗位四、招聘程序应聘人员在?人才招聘系统?里注册,如实填写详细简历并选择岗位。相关学历学位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应聘资格。学院将对有意向的应聘人员进行前期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决定是否组织面试考核。具体考核程序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五、2015-2016学年专任教师招聘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