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2016年校园招聘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5-07 10:48:00

【招聘简章】

一、公司简介

行政区划:

单位性质:

单位行业:

简 介:

二、招聘说明

2012年6月18日,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即物构所)、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共建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稀土材料研究所和厦门市能源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议书》,决定在厦门市共建“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以下简称‘稀土所’)”。

稀土所瞄准闽赣稀土资源的集成开发利用和稀土功能材料产业科技需求,重点聚焦稀土发光材料、磁性材料、催化材料、稀土特种金属材料以及稀土清洁生产和环境修复等领域的研发,建立稀土材料高质化利用与工程化示范、综合技术示范与应用基地,以稀土材料的源头创新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为促进海西稀土产业及其产业链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稀土所在建设期内(2012年-2017年),以“边招人、边建设、边科研、边转化”为原则,落成之后总体规模将达到800人。根据筹建发展需要,现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科学研究人员、高技术及产业化研发团队人员数名,工作地点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具体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二、 应聘条件

1.热爱科研工作,工作勤奋踏实,待人热情,为人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高层次人才需具备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或福建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其它相关高层次人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或业绩;年龄45周岁以下,海外研究机构或高科技企业工作4年以上;

3.其他应聘人员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三、 福利待遇

1. 工资及福利参考海西院和厦门市地方同等岗位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2. 支持和协助高层次人才申请国家、省市等各类人才政策,按相关规定给予科研启动经费、仪器购置费、生活住房补贴等;

3. 稀土所筹建过度期间,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

4. 享受厦门市和区政府的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5. 协助办理未成年子女入学等。

四、 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海西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聘用合同制,接收硕士毕业及以下人员,公示期为5-7天。经过1-2个聘期后,对于考试考核优秀、业绩突出并继续聘用的人员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五、 应聘材料

1.应聘申请表;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有关技能证书;

3.获奖证书扫描件;

4.论文、专利、专著目录及代表性论著;

5.两份同行专家推荐信(仅适用于高层次人才)。

请应聘者将以上电子版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初审通过者,电话或Email通知面试。详情:http://www.91boshuo.com/zhaopin/11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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