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
甘肃省定西市一中
为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定西市一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语言沟通能力;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不限户籍;
(3)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语文4人、数学1人、英语3人、生物2人、政治3 人、历史2人、地理1人、专职班主任5人(专业不限)。
四、相关待遇:
(1)办理事业单位编制。
(2)入校后即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标准工资,享受学校绩效奖励及其他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1)接受简历专用邮箱,投递简历时,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 , 报名截止到2016年10月20日。
(2)考试分为笔试、试讲(或者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考试过程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根据笔试成绩在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内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3)笔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1) 拟聘人员统一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人社局下发录用文件,拟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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