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昭东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甄翔】穆斯林也不能有例外!瑞士《新苏黎世报》11日表示,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1月10日作出裁定,维持瑞士法院的原判穆斯林家长出于宗教理由提出的女孩子游泳课免修请求遭拒绝,两名穆斯林女生必须跟学校其他男生一起上游泳课。欧洲人权法院表示:学校在推进社会一体化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有助于移民儿童融入当地社会。游泳课不光是教孩子们怎么游泳,更重要的是让所有孩子一起参与活动。
2008年,一对居住在巴塞尔州的穆斯林移民夫妇阻止当时7岁和9岁的女儿参加学校的男女学生混合游泳课。这对拥有土耳其和瑞士双重国籍的家长强调,这是宗教信仰,青春期前的女孩子不应与男孩子一起游泳。
根据学校校规,只有在进入青春期以后,或者出于健康原因,才可以免课。巴塞尔教育局曾对涉事家庭做了相应的灵活安排,其中包括允许两名女孩穿布基尼,及保证两名女孩可在与男孩分开的专用更衣室换衣服,但都遭到家长的拒绝。
之后,巴塞尔州教育局将这对土耳其裔夫妇告上法庭。巴塞尔法院判决,两名穆斯林女孩必须上游泳课。土耳其裔夫妇因无视官方裁定,2010年7月被罚款1400瑞郎。这对家长不服,向瑞士申诉机构上告,被不予审理。于是,他们向欧洲人权法院上诉,告瑞士政府机构违反了宗教自由。
欧洲人权法院10日做出裁决之后,瑞士巴塞尔法院感到非常欣慰,表示这不仅是让孩子学习游泳技能的问题,更多的是社会融入问题。之前,该法院法官全票通过的裁决称,国家有权在这一具体情况下限制宗教自由,以确保女孩子们能参加体育课,学校在社会融入进程中起着突出作用,尤其对有移民背景的孩子来说意义更大。全社会的利益重于家庭的个人宗教观。
瑞士媒体称,一段时间以来,穆斯林移民与难民如何融入当地社会已成为欧洲一大社会焦点问题。此前,巴塞尔两名移民女孩出于宗教原因逃避学校的游泳课和夏令营活动,其入籍申请遭移民机构拒绝;巴塞尔一所穆斯林小学男生拒绝与女老师握手,引发社会争议。
这是一个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德国《明镜》周刊认为,此类案件在德国及许多其他欧洲国家也都时有发生。今后,宗教虔诚的家长与学校发生类似冲突,各国官方有了解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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