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工作不顺多次抢劫单身女 获刑10年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7-23 08:17:54

法院判决现场

今天是我新生的第一天,我放下以前的我,从头做起7月21日,四川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27岁的赵某在庭审现场忏悔不已。赵某是四川一所211工程名校本科毕业生,因深夜连续多次抢劫单身女性,获利2300多元被捕。当天,法院一审宣判,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深夜作案 劫匪竟是大学

2015年12月15日凌晨2点过,四川攀枝花市东区曼哈顿阳光电脑城楼,市民曾女士被一名男子抢走挎包,包内有600元现金及一部价值900元的手机。

2016年1月7日零时许,攀枝花市东区文景巷52号1栋北侧巷道楼梯处,市民廖女士被人从背后抢走挎包,内有现金800多元,作案男子将她按倒在地,想抢走手机但未成功。

1月19日零时许,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156号旁巷道处,市民韩女士被人从身后勒住脖子实施抢劫,她奋力呼救后脱身。仅一个小时后,附近的市民王女士被人抢走挎包,内有现金80元。

接到报警后,警方很快就将嫌疑赵某抓获,赵某承认,上述四起案件均是他所为。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赵某并没有前科,也不是混混,而是四川一所211工程知名大学的本科毕业生。

生活不顺 走上歧途被判10年

7月21日,此案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赵某某自述,在3岁时,他母亲就去世了,从此内心一直很自卑。2013年大学毕业后,没有融入社会,手机多次被盗,还遭遇了诈骗,同事也借钱不还。同时,他的工作也不顺利,没有了生活来源,于是,他产生了去抢劫的想法。

在庭审现场,赵某在自我陈述时,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非常后悔,希望法官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犯抢劫罪罪名成立,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其家属也积极退换了赃款,可从轻处罚。根据《刑法》,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杨辉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徐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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