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原理重点精讲:事物发展的量变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8-21 08:51:16

万学海文

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

(1)量变质变的含义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

(2)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3)掌握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对于革命和建设工作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它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

事物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及其转化所体现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表明事物的发展过程既有历史的联系,又有不同的历史阶段。这一原理是我们党的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相统一的哲学依据。

其次,它是我们分析社会发展形式的基本理论工具,对于我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

像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发展一样,社会的发展也有量变、部分质变和质变等基本形式,与此相适应,稳定、改革和革命都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必要环节。社会主义社会要获得发展,必须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

最后,它是指导我们从事一切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原则。

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要把远大的理想目标和科学的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把敢想、敢闯的革命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既反对因循守旧、止步不前,又反对急躁、陷于空想。

【知识点讲解】

1.基本概念或原理分析

理解“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二者都是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发生的部分质变,都反映出量变的复杂性,都没有造成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但是前者是从事物发展的时间顺序上而言发生的质变,这个阶段发生的质变不影响整个过程事物的性质。后者是从事物发展的空间方面而言的质变,这一方面发生的质变不影响全局事物的性质。

2.案例或记忆方法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量变的过程中有部分的质变。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会导致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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