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45亿元,比2015年增长3%。
财政部指出,2016年,中央财政在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特岗计划”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00元、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年分别为650元、85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同时,要求地方在安排资金时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并与学校规划布局相结合,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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