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与社区建设”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行
社会学者认为我国社会建设亟须在体制机制上有大突破
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马明洁)“2005年,我国开始在政策上把‘社会’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进行建设,同时把社会主体参与公共产品配置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运行机制。但是我国的社会转型至今仍然没有整体性的制度设计,没有像经济转型那样形成明确的经济体制。虽然‘单位制’的社会福利供给制度快速退场,个人越来越走向市场,但是这个过程并没有使个人在公共物品需求上脱离对国家的依赖。我国社会建设亟须在体制机制上有大突破。”在12月10日于清华大学召开的“社会治理与社区建设”研讨会上,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友梅率先发言。
“我国正面临着以怎样的新的制度安排来解决当下历史阶段的社会再组织问题,这是社会建设的大问题。”李友梅认为,在上海等各大城市,过去10多年中形成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既不是传统‘单位制’的当代再造,也不是一元行政管理体制的简单膨胀。当前这个模式还在继续转型,新的探索已开始深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中央要求上海走出符合中国特点的特大城市社区党建的新路子。上海正在思考深入探索社区党建创新如何升级的问题,探索党建工作如何引领特大城市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及其共同作用的问题。“我们的研究提出,要推进基层治理模式的转型需要解决两个相互影响的问题,一个是如何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横向秩序协调机制,另外一个就是当纵向秩序的机制体系发展到高峰的时候如何建设一个纵向、横向结合联动的秩序整合新框架和规则。”李友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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