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开放体育设施拟不纳入街道办考核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9-14 04:48:30

京华时报讯(记者沙雪良)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迎来第三次审议。

虽然该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经过了两次审议,但是,9月12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三审稿改动并不小,从条例总则中的目的和原则、全民健身的目标、政府的服务保障责任,到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公办中小学体育设施开放、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等,很多方面都做了修改。

比照修订草案修改稿,修改二稿删除了“学校体育”专章,增设了“体育产业发展”专章。关于开放校园体育设施,修改二稿倾向于有组织、有限度的开放,以保障校园安全和秩序,提出“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此前关于将乡镇政府、街道办推动中小学对外开放体育设施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被删除。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介绍,法制委员会认为,全民健身条例应当充分体现社会法的特征,具体是指以公民为参与健身活动的主体,在政府主导下,为了满足公民的健身需求,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提供户主和社会化服务,带动体育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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