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薇薇)近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湖南省2016年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方案的公示》 ,确定了各学校补贴金额,拟定了补助方案,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
据悉,2015年发布的《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湘普通高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开展的校园招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项目给予适当补助。《通知》规定,各学校初次就业率达到或超过同性质学校全省平均就业率水平的,按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分别给予补助:其中普通高校的一本高校、二本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学校分别按照50元/人、60元/人、70元/人的标准补助;技师学院按照50元/人的标准补助;特殊教育院校按照70元/人标准补助。
同时考虑我省西部欠发达地区校园招聘活动组织难度因素,对张家界、湘西自治州、怀化、永州、邵阳五地学校在以上基础上增加10元/人补贴。
而初次就业率低于同性质学校全省平均就业率的,每低于5个百分点(不足5个百分点的按5个百分点计算),补助资金扣减1%。
本次公示中,共有129所高校的345369人获得补助,补助金额达21816168元,其中中南大学享受补助人数最多,为12269人,潇湘技师学院享受补助人数最少,为23人。此外,有54家学校初次就业率低于同性质学校全省平均就业率,将按照规定从其补助资金中予以相应的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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