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111计划”:建设100个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基地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12-03 04:45:18

本网讯(记者 陆阳)从2006年开始,我国实施111计划。近日,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下发通知,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基地5年进行一次周期性评估,评估工作由111专委会或委托第三方专家组进行,对于未通过评估的111基地将被要求整改或淘汰。对建设成效显著、验收结果良好的111基地可继续滚动支持5年。

111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以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形成国际化学术团队,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高质量学术交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学科,提升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111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需求,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优势特色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研究机构或世界一流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名海外顶级学术大师以及一大批学术骨干,与国内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相互融合,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重点建设100个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基地,努力取得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科研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111计划遴选范围包括中央高校和地方高等学校。依托学科应为国内一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有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人员构成:(1)应聘请10名以上海外人才团队,其中包括:1名以上国际一流学术大师,5名以上高水平学术骨干;或成建制10人以上国际一流海外团队。(2)国内人才团队10人以上,其中包括5人以上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拔尖人才。人员条件:(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研究机构任职或受聘于世界一流学科的教学科研岗位,与本学科有良好的合作研究基础;(2)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对中国友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国际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3)国际学术大师应为外国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或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学者,其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4)海外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5)国内工作时间:国际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海外学术骨干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保持有1名以上海外学术骨干长期在基地工作;(6)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科研骨干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有一定比例。

111基地一个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基地须从建设期首年度开始建立年度进展报告制度,每年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将进展报告报送111计划管理办公室。111基地实行中期绩效检查制度,对立项建设后满3年的基地进行中期绩效检查。对中期绩效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求予以整改或中止建设:对明显未达到引智计划要求、难以完成预期目标的;保障条件不能落实,无法按原建设方案实施的;其他因人为因素严重影响基地正常建设的。对111基地建立滚动支持机制,对建设成效显著、验收结果良好的111基地 可继续滚动支持5年。

111基地须参加5年一次的周期性评估,评估工作由111专委会或委托第三方专家组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估内容包括学科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合作研究与协同创新水平、国际化团队建设和青年拔尖人才引进、管理运行和开放共享等,对通过评估的基地保留名称继续开放运行,对于未通过评估的111基地要求整改或淘汰。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教技〔2006〕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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