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15日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10-15 05:26:41

记者13日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获悉,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也已确定。

2016年10月14日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查询招录部门、招录职位信息、招录政策、招考公告以及咨询电话等情况。

据介绍,本次招录共有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计划招录2.7万余人。考生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6年11月27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据了解,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主要有五个特点:

一是继续坚持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以下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职位,到基层建功立业。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原则上安排15%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招录大学生村官。

二是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进入门槛。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采取允许中央机关直属机构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所在市、县户籍或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落实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等措施,稳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

三是进一步提高考试科学化水平。继续对省级以上和市(地)级以下职位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试试题。对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和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的8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实行2+X考试模式,即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考试外,考生还需要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突出对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测查,以满足招录机关实际用人需要。指导部分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系统结合本行业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进一步提高试题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是进一步严格考察工作。招录机关将按照好干部的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诚实守信、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严把选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能力关。

五是进一步强化考试安全。 《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网信办、公安、工信、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的各类涉考犯罪行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作弊人员,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查追究机制。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再次郑重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汉寿新闻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