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谭理)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样检查的通知》,通知明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监督,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样检查工作。
本年度抽检的范围是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5-2016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主要是普通全日制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的学位论文列入下一年度抽检范围。今年抽检博士学位论文数量为100篇左右,抽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为600篇左右。
今年抽检的学位论文主要包括四种类型,一是在2015年开展的省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通讯评议结果含较差等次的学位论文所在学科和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二是本学年度指导硕士学位论文超过6篇或者博士学位论文超过4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三是学校组织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四是根据2015-2016学年度学位授予情况确定的学科。
抽检内容为全面检查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包括论文的选题与综述、论文的创新性及论文价值、科研能力与基础知识、论文规范性等方面。
《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于9月20日前将2015-2016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按照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抽检的学位论文名单,并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论文双盲通讯评审。抽检结束后,将把论文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评价等次,并将评审结果通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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