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湖南财政一直在探索前行。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城市和农村、民办和公办学校统一享受两免一补。预计今年,各级财政将投入86亿元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刘见介绍,2016年,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对贫困寄宿生按照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对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按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平等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按照规定,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课程部分全部由中央承担,地方课程部分全部由省级负担,其他政策全部按照现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与市县分担办法执行,省级总体承担地方所需资金的2/3左右,其中,对武陵山区和罗霄山区连片特困县、国贫县、省贫县和民族县执行最高档的补助比例,此类地区地方分担部分省级补助85%,县级仅需承担15%。
预计今年,各级财政将投入86亿元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77亿元,占总投入89%。
汉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