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省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5月18日下午,《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调研组在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王建华带领下,来我县实地征求《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送审稿)》修改意见。
立法调研组由省政府法制办社会立法处、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基础教育处、湖南商学院法学院、省校车办相关专家组成。
我县接到立法调研通知后,组织相关科局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各科局结合相关职能,在会上对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驾驶人、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通行安全等章节中的条款向调研组提出了进一步明确校车安全管理机构职责、设立专项保障机制、农村道路基础建设纳入交通项目资金重点、学校责任划分、明确校车补贴范围等修改意见。
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汉寿校车工作,对参加调研座谈的同志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表示回去后会逐条研究,同时希望大家继续为该项立法提意见,确保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有效性。
市教育局局长诸戈文、纪委书记黄锐、副县长朱进友、县教育局局长熊跃政、市安全科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教育局纪委书记朱世平、县法制办、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交警队、财政局、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代表参加并提修改意见。
省政府法制办社会立法处尹平生
调研组专家
市教育局局长诸戈文、纪委书记黄锐
副县长朱进友提意见
教育局局长熊跃政汇报
教育局纪委书记朱世平提出修改意见
与会各单位代表提修改意见
调研座谈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