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周大军) 从今年起,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将获颁国家荣誉证书。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近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专门通知。并对首批荣誉证书登记颁发工作进行部署,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各省将相关人员信息报送教育部。
退休教师也纳入颁发范围
不管是在岗教师还是已经退休,只要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在编教师均可获得荣誉证书。退休教师任教年限计算截止至离退休年月。学校管理干部如果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满30年,符合条件的也纳入颁发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不再颁发。通知要求,颁发对象应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任教年限是指在乡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累计周年数。其中,间断后继续的,前后任教时间合并计算。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任教年限。
首次荣誉证书登记颁发工作启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任教年限满30年的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首次登记颁发范围。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为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是为了为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荣誉证书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以两部名义联合颁发。
获得荣誉证书的教师,其《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返还,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相关资料:
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徽标
设计说明:
标志以数字30,汉字乡、师,蜡烛为主要设计元素,整体图形用书法形式来表现,神似一个抽象的师字。
徽标将数字30与汉字乡巧妙融合,仿佛是一条弯弯曲曲的乡间小路及满载希望的乡村土地,重点刻画乡村教师坚守乡村、辛勤耕耘、教书育人的崇高精神;蜡烛、火焰与心形融合,充分展示乡村教师师德高尚、严谨笃学、淡泊名利的精神品格;蜡烛下方用书法飞白手法,寓意教师奉献精神的无限延续,充分体现乡村教师立德树人、不懈追求、甘为人梯的优秀品质。
红色寓意教师激情活力,热情奔放,满怀情感投入乡村教育事业。土金色代表浓郁的乡土气息,寓意乡村教师像金子一样在乡村土地发射光芒。黄红渐变的火焰,寓意乡村教师像火焰一样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和顽强的拼搏精神。
徽标以书法映衬乡村教师30年积淀的深厚文化底蕴,增加艺术韵味,整体视觉冲击力强,文化性与艺术性并存,简洁大方、新颖独特、寓意深远。
汉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