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适度稳定乡村生源才能减轻城镇学位压力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7-14 08:17:10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巩固和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

《意见》指出,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给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和城镇学位供给带来了巨大挑战。在许多地方,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仍然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城镇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班额问题严重。

记者今天就适度稳定农村生源、消除大班额、闲置校舍、随迁子女教育等热点话题采访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史亚娟,以下为采访全文。

记者:《意见》为何提出适度稳定乡村生源,如何才能做到适度稳定?

史亚娟: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大量的学龄人口从农村涌入城镇,给城镇的学位供给带来巨大挑战,造成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适度稳定乡村生源,减轻城镇学位供给的压力势在必行。

如果家门口的学校跟城里的学校一样好,很多农村学生就不会为了追求优质教育而进入城镇学校就读,因此,适度稳定生源的重点就是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学校的差距。包括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校长和教师轮岗交流,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加强乡村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等。

记者: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消除大班额目前难点在哪?怎么做?

史亚娟:消除大班额既要预防新的大班额现象产生又要多措并举消除已有的大班额。《意见》中提出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增加学位供给,有效预防新的大班额产生。针对已经存在的大班额问题,《意见》提出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除了新增供给外,《意见》也要通过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动县域内教师流动,均衡配置师资,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提高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等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样就可以引导生源自然分流,挖掘原有学校的学位潜力。相信通过增加供给和盘活存量双管齐下,县镇大班额问题未来几年将能得到有效解决。

记者:为何提出要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和乡镇学校寄宿床位?

史亚娟: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学龄人口进入城镇学校就读,导致城镇学校拥挤,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主要是为了解决城镇学校的大班额问题,而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学校生源减少,部分农村学校撤并,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较远,产生了寄宿需求,需要增加乡镇学校寄宿床位。另外,由于部分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人不能很好地履行监护职责,这部分孩子在学校寄宿可以得到老师在学业上的辅导,得到老师以及代理妈妈等的关爱,得到同伴的支持,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更为有利,因此,增加乡镇学校寄宿床位也是为了解决部分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

记者: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课程)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实现这点,县级财政压力大不大?

史亚娟:据我们平时与区县教育局的接触,很多地区实际上已经做到了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县级财政压力不太了解。

记者:《意见》提出,要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优先用于教育事业。要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目前校园校舍闲置情况怎么样?在合理利用闲置校舍的时候,如何协调好各方利益?

史亚娟:校舍闲置问题集中出现在几年前学校大规模撤并的时候。近年来,随着城镇大班额问题的凸显,新建的学校基本都是在城镇,边建设边闲置的现象并不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很多地方为了发展学前教育,把原来撤并后的农村学校和教学点等都改造成了幼儿园,部分闲置校舍得到了很好地利用。

记者: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意见》提出这一点的目的是什么?

史亚娟:目前,在农村部分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其它监护人不能很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意见》提出要依法追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是想有效预防这种现象的发生。《意见》提出要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应该是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等各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对于留守儿童来说,家庭监护应负主体责任,学校教育不能也无法取代家长的陪伴和亲情关爱。亲情缺失会严重影响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影响他们对婚姻和家庭的态度,这种影响甚至会持续到下一代。因此,依法追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可以说是合情、合理、合法。

记者:《意见》提出,特大城市和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可根据实际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办法。为何特大城市的政策仍比较特殊?

史亚娟:由于我们国家不同地区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别,因此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很难制定出一个适应各地情况的统一政策,简单的一刀切往往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意见》提出,特大城市和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可根据实际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办法,是一种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做法。解决随迁子女入学不是一个简单的教育问题,需要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统筹考虑,比如要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大城市有与其它地区不同的情况,比如北京的城区有巨大的人口疏解压力,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需要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出台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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