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刘扬
每次公务员考试后都有很多考生发这样的感慨:如果再给我一些准备时间肯定……,如果再多几次练习的机会我肯定……,深深地追悔莫及。此时,2016公务员考试已经拉开帷幕,考生们必须加强练习,不断提升,才能让那些抱怨不再重演。在此,中公教育专家就跟备考的广大考生们来具体说一说应该如何面对申论科目中的综合分析题。想要攻克该题型首先要了解其主要包括三类题型,分别为解释型综合分析、评论型综合分析和启示型综合分析。这三种综合分析题的作答思路具有一致性,但具体的答题方法和重难点侧重有所不同。那么如何区分这三种类型才能保障题型与方法的契合度,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呢?中公教育专家认为考生须切记以下几方面:
一、把握题干中的关键词
如果是启示型的综合分析题,题干中必然包含“启示”二字,或者在题干中表明一些主体或区域在解决某问题的过程中尝试了一些做法,暗示我们再解决相同或相似问题时是否可以参照、借鉴他们的方法,例如在2015国考副省试卷原题问到“阅读‘给定资料4’,谈谈你从中国高铁、中兴通讯和中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中能分别获得哪些启示?”,或者是2013国考地市试卷原题问到“如何做好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请你谈谈‘给定资料 1~3’对做好这方面工作有哪些启示。”
相对于启示型分析而言,另外两类相对而言更难判断。如果是解释型综合分析常常包含“理解”、“见解”等词汇。例如,2013国考副省试卷中原题问到“‘给定资料 2’中的文章作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比长城、故宫还要重要的财富。’请结合‘给定资料’,谈谈你对这一说法的见解。”
二、把握题干中的作答对象
但是,仅仅通过关键词来区分什么是解释型综合分析,什么是评论型综合分析还稍显模糊,毕竟将几个动词的解析作为绝对的分类标准还是在科学性和严谨性方面存在欠缺的。那么,当关键词不能完全发挥作用时,我们要将关注焦点转移到作答对象本身。如果是解释型的综合分析,作答对象往往比较抽象、含义不清,需要做出解释工作。例如,2015国考地市试卷中原题问到“结合‘给定资料1’,谈谈你对文中划线句子‘新技术是一种创造性的毁灭力量’的理解。”其中,到底何谓“创造性的毁灭力量”究竟是什么,“创造”与“毁灭”之间的思辨关系在材料中又是如何体现的,都需要我们给出明确的解答。
而反观评论型综合分析题,作答对象想要表明的观点往往一目了然,不需要我们做进一步解释工作,但是对于观点本身是否合理、是否有可行性需要给出自己的结论。例如,2015国考副省试卷中原句问到“新技术的使用能否突破社会结构的屏障,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给定材料2’谈谈你的看法。”其中的内容我们更能轻松get到实质,但是针对新技术能否突破屏障这一疑问,我们需要给出明确的回应,无非是四种答案,一是可以突破;二是不可以突破;三是对于突破屏障有一定帮助但是并非决定性作用;四是虽然在突破屏障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还需其他因素给予辅助。
中公教育专家认为,通过这些方法能让考生们在面对万恶的综合分析题时第一时间准确判断出具体类型,从而根据不同的解题方法来迅速应对,顺利拿下这类题目的分数,为夺取申论高分奠定基础。
汉寿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