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特殊人才,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部分专业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及实施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由招生就业处和相关学院(系)组织实施。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2016年,我校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3个专业大类,招收自主招生的考生。
报名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同我校“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具有相应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对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浓厚兴趣,已有较扎实的知识积累或学术训练,有深入或创新的见解,在相关学科竞赛、征文或创新活动中有出色表现。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附加报名条件详见下表:
注:
1.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宁缺毋滥。
2.人文科学试验班文理兼招,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和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仅招收理科生。
3.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时,报名、初选、复试、资格生认定均直接与具体专业挂钩;填报高考志愿和录取时,按上表中的专业大类执行;入校后分流专业时,直接分配到相应具体专业,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网上报名必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报考专业相关学习研究经历、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无固定格式要求。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4)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5)高中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评价意见:所报专业相关的高中课程任课教师对考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高中相关课程教师评价意见表》(下载链接)。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高中课程详见后文《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6)推荐表:中学、社会团体、专家等机构或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内容除陈述对被推荐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学习、研究、社会实践状况的意见外,还需包括推荐人的简介。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推荐表》(下载链接)。推荐者须自行上传推荐材料。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明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材料、研究成果及发表作品等。
注:
①以上(1)、(2)、(3)、(4)、(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3)、(4)、(5)、(7)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内容应当属实,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未入学的,我校将向所在中学通报并取消其报名、考试、预录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以上所有材料请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上传材料需清晰可读。
②第(7)项材料中的研究成果、发表作品如无法完整上传,可邮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须包含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复印件)。接收补充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补充证明材料”字样。建议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挂号信。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补充材料仅限于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考生的研究成果、发表作品,其余材料均以报名系统为准。
③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同一中学出具的平时学习成绩应当标准统一。对申请报名材料造假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四、选拔程序
1.初选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组,分专业对报名材料进行初选,选拔相对更优秀的考生入围复试。入围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2.复试
复试在我校校内举行,考核形式为面试、笔试和其他专业相关考核环节,考查范围不限于中学教学大纲。详见下表(《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3.“人文拔尖人才加试”
为助力人文学科振兴,发现、选拔在人文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素养和极佳培养潜质的苗子,针对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的考生,增设“人文拔尖人才加试”环节,加试人选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初选专家审定,在报考的具体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表现;
(2)经初选专家审定,在报考的具体专业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作品;
(3)在面试中获得评委一致提名。
加试采取面试形式,评委由人文科学试验班相关学院院长或院长推荐的教授担任,重点考查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发展潜力。通过加试的考生可获得我校在其省份相应科类最终模拟线下60分(不低于生源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优惠政策。未通过加试不影响考生其他环节考核成绩及资格生认定。“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人数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人文科学试验班资格生总数的10%。
4.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报名材料,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
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自主招生资格生通知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监督机制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参与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应按要求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评委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5.除笔试外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七、自主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3月29日
2.接收补充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选结果时间:2016年4月25日
4.复试时间:2016年6月11、12日
5.公示资格生名单:2016年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八、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九、本招生简章已报教育部备案。
十、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官方网站链接:http://www.rdzs.com/index/index_ArticleDetail.action?parmArtID=972parmNaviID=0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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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高三—智能志愿指导系统”网址:www.1335005951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