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6高考22人作弊 作弊入刑写入考生须知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6-09 07:52:14

2016年山东夏季高考违纪考生14人,作弊考生22人,比去年有明显减少。据悉,“作弊入刑”已写入考生须知等材料中。

山东省教育厅8日下午在夏季高考结束1小时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山东夏季高考情况。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张志刚说,山东2016年夏季高考作弊人数比2015年减少25人,违纪人数比2015年减少20人。

据了解,本次是“考试作弊入刑”实施后的首次夏季高考。考生考试前所签署的诚信承诺书,以及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了相应法律条款,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行为。

记者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看到,《2016年山东省夏季高考考生注意事项》中写有“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考生必须了解刑法修正案中新增的涉及考试工作的条款,知晓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在报名和参加普通高考招生考试的过程中,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处罚。”《2016年山东省夏季高考考生注意事项》上说。

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试期间,山东省公安系统共出动警力3.9万人次,警车1.1万辆次,无线电管理部门共启用无线电检测车248辆次,人员858人次。<a href=http://www.hsnewjordan.com/jyxw/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教育</a>频道

汉寿高考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