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华侨大学公布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确定专业。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非属地性政策加分等)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385。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大学,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华侨大学。
第八条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总数为61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详见由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招生计划的管理办法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我校对部分专业进行“1 2 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系我校与教育部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及美方大学共同合作设立, 作为《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的子项目)、全英文教学、“拔尖人才试点班”“中西人文综合试验班”、直接修读辅修专业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详见《华侨大学2016年普高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关于“1 2 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的专业(类)说明
1.符合赴美学习要求的学生,可在第一学年所读大类专业中选择赴美修读的专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美两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所发学历得到美国政府承认,也获得我国教育部承认,具体信息可查询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站www.jsj.edu.cn)。
2.如未赴美学习的学生,工商管理类(1 2 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全英文教学)可选择工商管理类(1 2 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会计学专业全英文教学)或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经济学类(1 2 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全英文教学)可选择经济学类(1 2 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金融学专业全英文教学)或经济学类(1 2 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其他专业的学生仍按原录取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要求
1.“1 2 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招收具有出国留学(课程)意愿且家庭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考生。
2.外语(课程)语种要求:英语(精品课)、日语、翻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
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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