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6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相关安排公布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5-04 16:45:13

[摘要]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2016年河南高考招生工作规定》获悉,2016年河南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相关安排公布。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2016年河南高考(精品课)招生工作规定》获悉,2016年河南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相关安排如下:

1.考生志愿分为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和高职高专批等八个批次。

2.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第二次在 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志愿以保存的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考生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办和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4.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我省规定的相应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认定。

民族预科班志愿在相关批次单独填报,经省招办审核、公示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的1个民族预科班学校志愿。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在设有第一志愿的顺序志愿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学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

5.自主招生考生志愿设置在本科一批,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含参照自主招生录取的"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合格考生)、可以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个别自主招生高校在提前批录取(未安排本科一批计划),考生选报该类高校自主招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的考生,所选报的与其资格对应的高校均须填报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内。

6.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在提前批志愿中,考生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不同类别也不得兼报。

7.艺术类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8.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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