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育部公布山东科技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4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详细地址:
青岛校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266590
泰安校区 泰安市岱宗大街223号 邮编:271019
济南校区 济南市胜利庄路17号 邮编:250031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校简介:
山东科技大学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学校设有19个学院、9个教学系(部)、4个科研机构。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4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在校生4万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828人。现有专任教师2285人,其中教授268人,副教授718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2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8人,博士生导师153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全省高校前列,已为社会培养了27万余名各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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