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浙江、江苏等十多个省份的公办高校学费相继调整,时隔两年,又迎来了新一轮高校学费调价。新京报记者近日采访获悉,江西与广东已 确定在今年执行新学费标准,7月8日,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率先发布新的学费调整方案。同时,内蒙古和海南已召开听证会并通过了高校学费调整方案,但目前未 敲定执行时间。
另外,有媒体报道,重庆、安徽等省市也已启动了公办高校学费调价程序。但重庆、安徽物价部门8日向新京报记者表明,目前并没有确切的调价计划。
新京报讯在广东省明确将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后,7月8日,华南理工大学率先公布了2016年的最新学费标准,最高增长了1690元。
该校相关负责人8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收费标准只针对2016级本科新生,并不涉及2015级及以前的在校生。
广东调整学费增幅为20.2%
根据广东省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本次调整的学费增幅为20.2%,将从2016年秋季开始执行。
根据通知,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调整为551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230元,医学类专业6960元。同时,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
华南理工大学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之列,因此调整后,文科专业每年6060元,理工科专业每年6850元,相比去年,分别了上浮1500元和1690元。
确定调价的省份还包括江西。该省通知在5月时发出,虽然调整后的平均学费水平为4000元每生每学年,比现行3910元的学费水平仅提高2.3%,但具 有硕士、博士培养资格的高校本科专业,学费可在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上,分别上浮10%和20%,也将在今年秋季的新学年开始执行。
学生家长:住宿费不能“捆绑”涨价
对于学费涨价,一名报考华南理工大学的新生说,如果大家的学费上涨1000多元,可以改善宿舍和教学环境,提供更好的教学设备和实验环境,他是可以接受的。
“提高这些学费,对于正常家庭来说,并没有太大的负担。但对于贫困家庭来说,却增加了不小的负担。”一位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在涨学费的同时,对贫困学生的补助力度也应该加大。此外,住宿费、伙食费等也应该按现行标准执行,不能“捆绑”涨价。
■盘点
内蒙古、海南执行时间未定
新京报记者搜索发现,内蒙古与海南已召开高校学费调价听证会,但调价的“锤子”始终没有落下。
海南省曾在听证会召开期间提出,所属的4所公办高校拟在2016年秋季调整学费,平均标准为5656.29元每生每学年,上调比例约为11.64%,但新京报记者得知,最终的调价通知至今没有印发。
内蒙古的调价通知也没有正式发布。听证获通过的拟调价方案为,由原来的3500元每生每学年,按专业类别分段调整,最高为5000元。另外,为重点支持“211”高校发展,允许内蒙古大学在调整标准后的基础上上浮10%。
不过8日,内蒙古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听证会后,调价方案已报自治区政府进一步审批,目前还没有确定何时发布通知并执行新标准,“现在高校的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都已印发,今年执行不了新方案。”
重庆、安徽启动调价消息不实
另外,有媒体报道称,除了以上4省调价落实之外,重庆、安徽等省市也已经开始启动调价程序。而重庆曾在2014年时,就已经对高校学费做过上浮的调整。8日,重庆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并未接到有关调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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