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今年高校招生安排 录取从7月8日开始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7-04 07:43:37

2016年高招第一阶段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还公布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安排。今年高招录取从7月8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按照惯例,每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会及时提供录取情况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别轻易放弃这些填报机会。

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1:1.05

按照今年的录取安排,7月6日前,院校核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入选考生名单;核准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名单、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名单及其招生院校名称、代码和选测科目要求等。模拟投档前,确定各高校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5),建议各批次招生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高校采用1:1.01,在200人以下20人(含)以上的高校采用1:1.03,在20人以下的高校采用1:1.05。如高校不按时提供调档比例,各批次默认其调档比例为1:1.01。

投档时,碰到同分考生这样安排:文科类、理科类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体育类、艺术类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自主招生退档,本一照常录取

实行自主招生、试点学院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院校,应根据教育部和江苏有关政策,按招生章程中所确定的规则、办法录取。对填报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志愿且达到投档规定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高校应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及时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退档,以便这些考生参加本一及随后各批次院校志愿的投档。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过程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预科班的,如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将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降分投档,最大降分不超过40分。

报考空军航空大学和海军航空兵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或海军招飞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招飞合格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批次前,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提前批次公布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三所院校的计划,只招收参加学校测试并入选的考生。根据学校确定的考生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注意

上线就有希望 征平志愿也要好好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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