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数学最后一课:小题在前,特值当先!
来源:汉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06-07 07:51:37

小数老师说明天高考,小数老师还是忍不住想对高三生说点什么!你要知道,在高考的过程中,你就是王者!没有到最后一刻(录取通知书下来),你永远不能放弃!对于高考数学,小数老师想说,抓住选填题,你就成功了一半!对于选填,切记:小题在前,特值当先!1.一匹黑马以下是2016.武汉高三4月调考的文数12题

这种解法当然无懈可击,所以受到许多老师同学的首肯。美中不足的是:费时过多,有小题大做之嫌。

这种解法让许多人眼睛一亮,因为它只用小得多的代价,却取得同样的效果。不过,也许是由于它过于简单,有“投机取巧”之嫌,因而饱受争议。在争论不休之时,有人武断说了一句:“管他白猫黑猫,能逮老鼠就是好猫”。同一次考试中的理数12题,也存在类似的争议。

解法何其简单,而且答案正确。只是这种解法,却少有人非难。因为在考场上,难于找出用正规的方法即通法解出者。事后,一位姓王的老师终于给出了如下解法:

自然,此法受到诸多老师学生的赞赏。但此解的推理计算复杂得多,还用到了如今中学数学中比较少见的同一法。在考场上,有几个考生能够办到?因此,作为考后的研究也许有益而且必要,但在考场上,如果限定考生只能用通法去解。合理吗?能办到吗?小题就该小做,如果把每道小题都当成大题来做,还有必要区分大小题吗?2.理论根据现实的情况是:明明在许多情况下,特值法拥有无可争辩的优越性,但一直受到人为的限制与指责。反对或主张“淡化特技”的人,最大的理由就是认为它没有理论依据,是一种“投机取巧”式的押宝行为,而且风险极大。真是这样的吗?请看:

请问:这种解法没有理论吗?首先,其排除A,B,C三选项的根据何在?不就是因为这些特值证明了,此三项都与题设条件相矛盾吗?其次,如今考试中选择题的4个选项,都是四选一的。既是我们能够排除4个中的3个,那么剩下的一个还能够不正确吗?假如本题不取特值,一种解法是:

评注解法2是通法,何其繁琐艰深;解法1取了特值,又是何等轻松愉快?大概是选择题太容易让学生“投机取巧”了,所以不少人建议废除选择题。如今在全国所有省市的命题中,江苏就是率先废除选择题的一个。他们将所有小题都改用填空题。可是,填空题就不能使用特值吗?请看:

评注这是江苏本土的试题,也是填空题。命题人大概指望考生用列解方程的通法去做。可是他失算了。此特值的取法让人叹为观止。

评注本题的条件并没有限定点p在椭圆上的位置,说明所求的结论与点p在椭圆上的位置无关.既如此,解题者当然可以选择最便于自己计算的特殊点求解.以上3题都是填空题。我们看到其解法不仅都取了特值,而且解得都正确而且漂亮。既如此,为什么要人为的加以限制?笔者以为,说“特值法”没有道理,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为什么呢?其一,在考场上,能够又快又好地解题,就是最大的道理,它符合用最小代价获取最大的收获;其二,一切小题即客观题都有附加条件。如选择题的选项,也是作为解题依据的可供选择的条件;而填空题,都是可以明确判别真假的命题,解题中凡是符合这些附加条件的,都不能称之为“没有道理”;其三,通法讲求“放之四海而皆准”,即不能出现一点纰漏;而特法的依据则是,对于选择题,要否定一个选项,只需举出一个反例;对于填空题,一个命题如果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成立,那么它在一般情况下也一定不能成立。这就是特法比之通法简单得多的根本原因3.考场精彩

小结自从两考开始以来,用特殊化思想解题的“幽灵”老是在各个考场徘徊.尽管那些命题的先生小心翼翼,层层设防,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些高明的考生们总能够见孔就钻,乃至无孔不入.于是有的教育主管部门干脆提出“提倡通法,淡化特技”.可面对着以小题为主的多数考卷,既是只要结果不要过程,他们就没有办法杜绝特技.人们不禁要问,既是特技法无法禁止,何妨变堵为疏?研究特值法的可行性与科学性,引导学生正确且高效地使用特技岂不是更好?这正是:学生喜爱莫见怪,一枝红杏出墙来.变堵为疏策略好,笑迎满园百花开.更多内容关注高中数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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