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奇)慈善专家往往是对《慈善法》的出台及实施情况最为敏感的人,他们的敏感来自于自己长期对慈善的研究,而中国慈善专家的敏感更是来自于中华慈善的厚重文化底蕴和文化自信。为了了解慈善专家对《慈善法》的态度和看法,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慈善新视界”社会实践调研团采访了著有《传统慈善组织与社会发展》一书的黄永昌教授,黄教授的侃侃而谈也让该团队受益匪浅。
黄教授对中华传统思想文化有很深的理解,据他介绍,魏晋时期的慈善文化是中华慈善文化的滥觞,但因为儒家文化一直占据中华文化的主流,人们普遍相信因果报应说,慈善成为人们自觉发起的一种事业,所以始终没有一套系统的《慈善法》出现。而到了近代,儒家文化已经被人们认成了一种糟粕,大规模抛弃儒家思想,已经成为了一种潮流,慈善文化也当然包含在内,这种现状一直保持到了2008年。到了2008年,我国的慈善事业达到了一个高潮,零八年也被认为是中国的慈善元年。此后,中国的慈善事业又慢慢出现了转机,一套完备的《慈善法》亟待破壳而出。针对慈善界出现的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一套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的《慈善法》,并决定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谈到对新出台的《慈善法》的态度时,黄教授表示,《慈善法》并没有达到慈善专家的期待值,它的影响力并不是那么大,并没有引起人民群众广泛的关注。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也显而易见,目前对于《慈善法》关注最多的群体公务员之中了解《慈善法》的也寥寥无几,更别提普通群众了。深究其原因,黄教授认为《慈善法》是慈善事业的母法,应当先于《红十字法》《捐赠法》等子法产生,但事实恰恰相反,像红十字会秘书长在跟我们谈起《慈善法》的时候总是以《红十字法》为主,避而不谈《慈善法》。类似的情况也有很多。所以,人民群众普遍依赖于先出生的子法,而不太关注后出生的母法。另一方面,国人对慈善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觉得慈善这个字眼太过于高端,是普通人触碰不到的,不关己事就不关心,传统文化中的因果报应学说被时间冲淡的同时似乎也带走了的人们的慈悲之心。而真正的高端人士,有了一定经济基础后,就不会太在意《慈善法》会有什么规定,他们往往直接通过慈善组织或熟识的慈善工作者直接进行捐赠。这样一来,“富人慈善”和“熟人慈善”不断地充斥着慈善界,《慈善法》就真的会被束之高阁了。
对于这种现象,黄教授表示,中华传统慈善文化中其实有很多精华可以借鉴,但他们都被历史封存了,当今的慈善文化没有承前,就难以启后了。我国沿海的某些地区传承了这种慈善文化,并把它发展成为了一个潮流,他们的慈善事业也越来越兴盛。而是否传承传统的慈善文化,随着慈善法的实施或许是越来越需要考虑,也或许是越来越被淹没。而慈善事业发展存在着地区方面的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慈善事业也发展的如火如荼,西部因为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有很多的投入,中部地区的慈善事业只能平淡如水的发展着。《慈善法》虽然对整个慈善界的慈善事业有所规定,但是不同地区的慈善事业还需要对症下药,还需要当地政府机构和慈善组织的不懈努力。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目前的慈善组织大多依照长期以来的章程,宗旨,规则,规定办事,缺乏创新与改进,这也印证了前面所说的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另外,《慈善法》出台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的民众关注度不够,影响力不够大等也成为了一个问题。众所周知,我们的《慈善法》是要在今年九月实施的,而在这之前的两个月之内我们调查走访并没有发现太多的惊喜与期待,不论是人民群中还是慈善组织。所以说,《慈善法》的实际执行者慈善组织疲软,急需为其注入新的活力。
现在上述问题中最亟待解决的就是宣传力度的问题,首先让人民了解《慈善法》,然后才能接受它、运用它。黄教授指出,除了慈善事业单位和慈善组织外,大学生应当成为《慈善法》宣传的主力军。大学生是美德与知识的象征,从事慈善事业也没有带太多的功利性质,所以普遍能够得到人民的信任,人民也愿意参与进来。虽说大学生能发挥极大的作用,但毕竟有限。《慈善法》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宣传。而这样大规模的宣传还要抓住其根本所在,即传统文化与传统心理。思想文化的作用总是神奇的,想当初欧洲文艺复兴曾经改变了一个世界,那么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慈善文化必能使当今慈善面貌焕然一新。所以说慈善是虔诚的信仰,最好的宣传便是潜在的慈善。
最后,黄教授提出建议,希望“慈善新视界”团队能够用心做、用心看,以慈善的名义做社会实践,就更应该对慈善负责。
《慈善法》从古代出现雏形,到现在破壳而出,乃至以后也会有更长远的发展,它并不是空前绝后的,但这条路必定是任重而道远的。
汉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