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学校召开党委全委会议,审定了《长安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校党委书记杜向民主持会议。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沙爱民副校长和孟德勇副书记对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和规划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学校于2015年7月启动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过了调研论证、起草修改、领导小组审议、征求意见、校务会审议、教代会审议、补充完善、党委常委会审议等多个阶段,广泛听取了全校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多次修改、数易其稿,集中了各方面智慧和共识,目前已基本完善。
会议对“十三五”规划文本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战略定位既求真务实又有前瞻性,核心发展指标的设置兼顾现实基础与未来需求,目标合理,任务明确,是凝聚了学校各方面智慧与共识、指导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的战略蓝图。会议一致同意通过《长安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强调要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增强规划的执行力。
会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就学校规划的完善、报备以及学院(系)规划的审定、报送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7月9日至7月12日,各学院(系)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了学院(系)“十三五”发展规划。
学校“十三五”规划由学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三部分组成。学校总体规划即《长安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8个专项规划分别是:学科建设规划、人才培养规划、科学研究规划、队伍建设规划、内部治理规划、国际化与社会合作规划、资源配置与基础保障规划、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院规划包括19个学院(系)的发展规划。《长安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分别是“历史基础与发展现状”“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与发展路径”“保障措施与考核机制”,全文共计2.7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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